第一街融科世纪报:2008年8月12日,两个常常以给人介绍对象为名流窜到襄阳作案的张湾区人李某和樊城区人黄某,分别被襄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六个月,并同时判处二人罚金各3万元。
经襄樊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今年53岁的李某与32岁的黄某一起合谋,由李某充当黄某的养女,以将李某介绍给他人为对象之名伺机诈骗钱财。2006年9月15号,二人窜到襄阳县黄集镇代某家,黄某向代某谎称要把李某介绍给他为老婆。为骗取代某的信任,黄某还与代某办理了登记,并且他们还商定了结婚日期。紧接着,黄某以要王某的抚养费为由当场骗取秦某现金1.5万元。等这钱到了手,李某便暗示黄某留下稳住代某并寻机自己逃走。随后,王某以到襄樊买衣服、首饰,嫁状为由,他又骗取代某花费2000余元后,逃之妖妖了。。。。。。。。。
第一街在此提醒:谨防爱情骗子